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三批2024年3月16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转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5 |
D2YZ202403160006 |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芦洪市镇大枧塘村村民投诉ray雷竞技官网入口神华火电厂发电机二十四小时运行,产生的机器噪音扰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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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 |
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属实。 3月17日至18日,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委托湖南科比特亿美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生产噪声进行了采样监测,检测结果:3月17日,东侧昼间:53.6dB(A)、夜间:53.5dB(A);南侧昼间63.8dB(A)、夜间:63.9dB(A);西侧昼间:63.8dB(A)、夜间:53dB(A);北侧昼间:50.5dB(A)、夜间:53.5dB(A);3月18日,南侧昼间67.9dB(A)、夜间:64.2dB(A)。其中南侧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限值,其他点位均达标。 |
属实 |
处理情况:对于国家能源集团永州发电有限公司生产噪声超标排放行为,2024年3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对于国家能源集团永州发电有限公司生产噪声超标排放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永环责改(东)字〔2024〕10号),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国家能源集团永州发电有限公司积极开展噪声治理,经复测做到了达标排放,其行为系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情节,经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案审会会议研究决定,对该公司的上述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整改情况:国家能源集团永州发电有限公司发现噪声超标现象后,立即成立噪声治理小组,投入资金90余万元,对噪声来源1号机组一次风机采取加装隔音棚、三帆布、木板等手段实施降噪治理,3月27日完成噪声治理工作。3月31日至4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再次委托湖南科比特亿美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生产噪声进行了采样监测,检测结果:3月31日夜间,东侧48dB(A)、南侧54dB(A)、西侧45dB(A)、北侧50dB(A);4月1日昼间,东侧54dB(A)、南侧48dB(A)、西侧48dB(A)、北侧48dB(A),4个点位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限值。 该件已办结。 |
无 |
备注:是否属实包括属实、部分属实、基本属实、不属实等4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