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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22-00233 分类:  
发文机关: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2-09-27
名称: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改局权责清单9.20
文号 :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改局权责清单9.20
  • 2022-09-27 09:20
  • 来源: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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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序号 基本编码 职权名称 机构名称 职权类型 责任部门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依据 追责对象范围
1 00010400100Y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许可 行政审批股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第(一)、(二):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02号)第二条(五):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第三条: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
1.受理责任:在政务大厅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材料审核(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审核相关文书);提出初审意见。3.决定责任:作出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4.送达责任:制发送达文书;信息公开。5.事后监管责任:对核准类项目依法进行监管,不得擅自开展监督检查。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四条 第六十条~第七十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第三条第六条 第九条 第十一条 第十九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17年第2号)第四条 第十二条 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三条 《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85号)第七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十九条《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86号)第十条 单位法定代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
2 430104001W00 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审批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许可 能源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1〕第588号)第十七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下列作业或活动:(一)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及打桩、钻探、开挖等作业;(二)起重机械的任何部位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进行施工;(三)小于导线距穿越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四)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进行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23号)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

    第9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办理登记的经营者,取得粮食收购资格后,方可从事粮食收购活动。 申请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应当向办理工商登记的部门同级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资金、仓储设施、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等证明材料。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具体条件的申请者作出许可决定并公示。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2、《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9号)第十七条;“(一)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及打桩、钻探、开挖等作业;(二)起重机械的任何部位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进行施工;(三)小于导线距穿越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四)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进行作业。
单位法定代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
3 430204001W00 对违反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的处罚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处罚 行政审批股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第十八条 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核准手续开工建设或者未按照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的,由核准机关责令停止建设或者责令停产,对企业处项目总投资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核准文件,尚未开工建设的,由核准机关撤销核准文件,处项目总投资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已经开工建设的,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将项目信息或者已备案项目的信息变更情况告知备案机关,或者向备案机关提供虚假信息的,由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 企业投资建设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责令停产并恢复原状,对企业处项目总投资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受理阶段: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
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
受理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者需要修改完善的内
容。(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阶段: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
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
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
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阶段: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并向申请人送达
法律证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
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第十八条 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核准手续开工建设或者未按照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的,由核准机关责令停止建设或者责令停产,对企业处项目总投资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核准文件,尚未开工建设的,由核准机关撤销核准文件,处项目总投资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已经开工建设的,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九条 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将项目信息或者已备案项目的信息变更情况告知备案机关,或者向备案机关提供虚假信息的,由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条 企业投资建设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责令停产并恢复原状,对企业处项目总投资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单位法定代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
4 430204025W00 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处罚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处罚 环资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16号)第八十二条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
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
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
于两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
或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
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
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
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
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
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
的,应组织听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
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
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
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
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
定,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
定执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10月28日国家主席令第77号,本法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八十二条: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三条:重点用能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整改要求或者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四条: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法定代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
5 430259003W00 对粮食库存不符合规定的最低库存量或最高库存量行为的处罚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处罚 粮食监管股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四十五条 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量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不足部分粮食价值l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取消粮食收购资格。
  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超出规定的最高库存量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超出部分粮食价值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取消粮食收购资格。
受理 审查 决定 告知 事后监管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四十五条 暂无
6 430259008W00 粮油承储企业弄虚作假、擅自动用储备粮的处罚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处罚 粮食监管股 《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承储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承储计划;造成地方储备粮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虚报、瞒报承储的储备粮数量的;(二)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三)擅自串换品种、变更储存地点和动用储备粮的;(四)以储备粮担保、清偿债务的。 受理 审查 决定 告知 事后监管 "《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承储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承储计划;造成地方储备粮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虚报、瞒报承储的储备粮数量的;(二)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三)擅自串换品种、变更储存地点和动用储备粮的;(四)以储备粮担保、清偿债务的。" 暂无
7 430259009W00 对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国家储备粮”和“中央储备粮”字样的行为的处罚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处罚 粮食监管股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三十条 粮油仓储单位的名称不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由负责备案管理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受理 审查 决定 告知 事后监管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三十条 暂无
8 430259010W00 粮油承储企业套取差价,骗取地方储备粮贷款和费用补贴的处罚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处罚 粮食监管股 《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承储企业以虚购虚销、陈粮代替新粮、虚增入库成本等手段套取差价,骗取地方储备粮贷款和费用补贴的,由本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受理 审查 决定 告知 事后监管 《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承储企业以虚购虚销、陈粮代替新粮、虚增入库成本等手段套取差价,骗取地方储备粮贷款和费用补贴的,由本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暂无
9 430259011W00 粮油承储企业未执行储备粮承储管理制度或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罚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处罚 粮食监管股 《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承储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相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承储计划;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执行地方储备粮收购、销售、轮换计划,或者入库的粮食未达到收购、轮换计划规定的质量等级,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的;(二)对承储的储备粮未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或者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粮食陈化变质的;(三)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四)熏蒸剂、防护剂等化学药剂的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
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
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
于两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
或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
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
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
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
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
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
的,应组织听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
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
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
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
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
定,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
定执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248号)第三十五条 承储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相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承储计划;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执行地方储备粮收购、销售、轮换计划,或者入库的粮食未达到收购、轮换计划规定的质量等级,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的;(二)对承储的储备粮未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或者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粮食陈化变质的;(三)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四)熏蒸剂、防护剂等化学药剂的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
10 430259012W0Y 对未按规定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质量标准,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违规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行为的处罚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处罚 粮食监管股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或者取消粮食收购资格:
  (一)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
  (二)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
  (三)粮食收购者违反本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
  (四)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
  (五)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
受理 审查 决定 告知 事后监管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四十三条 暂无
11 430259014W00 对未按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行为的处罚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处罚 粮食监管股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四十六条 粮食经营者未按照本条例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卫生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被污染的粮食不得非法销售、加工。 受理 审查 决定 告知 事后监管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四十六条 暂无
12 430259015W00 对未在规定时间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或者备案内容弄虚作假的行为的处罚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处罚 粮食监管股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二十八条 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或者备案内容弄虚作假的,由负责备案管理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 受理 审查 决定 告知 事后监管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二十八条 暂无
13 430259017W0Y 对粮油出入库、储存中违规行为的处罚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处罚 粮食监管股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三十一条 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本办法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由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粮油储存事故或者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受理 审查 决定 告知 事后监管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三十一条 暂无
14 430259017W01 粮油仓储单位违反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处罚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处罚 粮食监管股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三十一条 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本办法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由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粮油储存事故或者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
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
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
于两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
或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
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
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
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
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
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
的,应组织听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
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
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
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
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
定,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
定执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2009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
    第九条 粮油仓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对入库粮油进行检验,建立粮油质量档案。成品粮油质量档案还应包括生产企业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内容。
    第十条 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及时对入库粮油进行整理,使其达到储存安全的要求,并按照不同品种、性质、生产年份、等级、安全水分、食用和非食用等进行分类存放。粮油入库(仓)应当准确计量,并制作计量凭证。
    第十一条 粮油仓储单位应当按货位及时制作“库存粮油货位卡”,准确记录粮油的品种、数量、产地、生产年份、粮权所有人、粮食商品属性、等级、水分、杂质等信息,并将卡片置于货位的明显位置。
    第十二条 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在粮油出库前按规定检验出库粮油质量。粮油出库应当准确计量,并制作计量凭证,做好出库记录。
    第十三条 出库粮油包装物和运输工具不得对粮油造成污染。未经处理的严重虫粮、危险虫粮不得出库。可能存在发热危险的粮油不得长途运输。
    第十四条 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及时清除仓房、工作塔等仓储设施内的粉尘,按规定配置防粉尘设备,防止发生粉尘爆炸事故。禁止人员进入正在作业的烘干塔、立筒仓、浅圆仓等设施。
    第三十一条 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本办法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由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粮油储存事故或者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
15 430259021W00 对粮食收购企业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行为的处罚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处罚 粮食监管股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次修订)第四十三条粮食收购企业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由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第九条从事粮食收购的经营者(以下简称粮食收购者),应当具备与其收购粮食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能力。从事粮食收购的企业(以下简称粮食收购企业),应当向收购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企业名称、地址、负责人以及仓储设施等信息,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变更备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粮食收购管理和服务,规范粮食收购活动。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粮食流通管理和监督职责的
粮食收购企业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检举。有关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依法及时处理。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粮食流通管理和监督职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四十三条 粮食收购企业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由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四条 粮食收购者有未按照规定告知、公示粮食收购价格或者收购粮食压级压价,垄断或者操纵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一)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二)粮食收购者未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三)粮食收购者违反本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四)粮食收购者收购粮食,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或者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未作为非食用用途单独储存;(五)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六)粮食储存企业未按照规定进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第四十六条 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使用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由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被污染的粮食不得非法销售、加工。 按相关规定执行
16 430259022W00 对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未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使用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行为的处罚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处罚 粮食监管股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次修订)第四十六条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使用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由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被污染的粮食不得非法销售、加工。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粮食流通管理和监督职责的
粮食收购者有未按照规定告知、公示粮食收购价格或者收购粮食压级压价,垄断或者操纵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检举。有关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依法及时处理。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粮食流通管理和监督职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四十三条 粮食收购企业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由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四条 粮食收购者有未按照规定告知、公示粮食收购价格或者收购粮食压级压价,垄断或者操纵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一)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二)粮食收购者未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三)粮食收购者违反本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四)粮食收购者收购粮食,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或者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未作为非食用用途单独储存;(五)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六)粮食储存企业未按照规定进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第四十六条 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使用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由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被污染的粮食不得非法销售、加工。 按相关规定执行
17 430259023W00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设定的处罚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处罚 粮食监管股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次修订)第四十七条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将下列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的,由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销售出库的粮食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一)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二)霉变或者色泽、气味异常的;(三)储存期间使用储粮药剂未满安全间隔期的;(四)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五)其他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明确不得作为食用用途销售的。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16修订)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或者取消粮食收购资格:(一)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二)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三)粮食收购者违反本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四)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五)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 局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18 430259024W00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设定的处罚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处罚 粮食监管股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次修订)第四十九条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一)虚报粮食收储数量;(二)通过以陈顶新、以次充好、低收高转、虚假购销、虚假轮换、违规倒卖等方式,套取粮食价差和财政补贴,骗取信贷资金;(三)挤占、挪用、克扣财政补贴、信贷资金;(四)以政策性粮食为债务作担保或者清偿债务;(五)利用政策性粮食进行除政府委托的政策性任务以外的其他商业经营;(六)在政策性粮食出库时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调换标的物,拒不执行出库指令或者阻挠出库;(七)购买国家限定用途的政策性粮食,违规倒卖或者不按照规定用途处置;(八)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九)其他违反国家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规定的行为。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不按照国家要求承担应急任务,不服从国家的统一安排和调度的,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16修订)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或者取消粮食收购资格:(一)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二)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三)粮食收购者违反本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四)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五)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 局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19 430259025W00 对严重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处罚 粮食监管股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次修订)第五十一条从事粮食经营活动的企业有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违法情形且情节严重的,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企业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16修订)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或者取消粮食收购资格:(一)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二)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三)粮食收购者违反本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四)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五)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 局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20 430359001W00 查封、扣押非法收购或者不符合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标准的粮食,用于违法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以及有关账簿资料;查封违法从事粮食经营活动的场所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强制 粮食监管股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次修订)第三十八条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以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查阅有关资料、凭证;检查粮食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情况;检查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查封、扣押非法收购或者不符合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标准的粮食,用于违法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以及有关账簿资料;查封违法从事粮食经营活动的场所。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16修订)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或者取消粮食收购资格:(一)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二)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三)粮食收购者违反本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四)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五)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 局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21 430604011W00 对本级政府投资代建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检查 固定资产投资股 《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第十二条发展改革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加强对政府投资代建制推行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二)参与监督项目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择及招标投标活动;(五)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制止或者纠正有关违规、违约行为,或者提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
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
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
于两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
或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
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
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
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
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
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
的,应组织听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
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
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
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
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
定,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
定执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行政处罚法》第十
五、三十一、三十
七、三十八、三十
九、四十、四十二
条。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
22 430604012W00 价格成本调查和政府定价成本监审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检查 价费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二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它有关部制定政府指导价格、政府定价,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意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对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价格、成本调查时,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需的帐薄、文件及其它资料;
2.《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第七条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开展成本调查,掌握和了解经营者的经营状况、管理水平、行业服务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并广泛听取经营者、消费者和行业主管部门以及消费者委员会等方面的意见;
3.《湖南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第八条 价格主管部门制定、调整政府指导价,应当依照国家规定进行成本监审。成本监审工作人员不得泄露经营者的商业秘密;与接受成本监审的经营者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4.《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42号)第四条成本监审具体工作由各经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成本调查机构(以下简称成本调查机构)组织实施。各级成本调查机构负责本级主管部门定价权限范围内的成本监审具体事务,也可接受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或下级价格主管部门请求对相关经营者成本实施成本监审。
受理 审查 决定 告知 事后监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二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它有关部制定政府指导价格、政府定价,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意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对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价格、成本调查时,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需的帐薄、文件及其它资料。2.《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第七条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开展成本调查,掌握和了解经营者的经营状况、管理水平、行业服务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并广泛听取经营者、消费者和行业主管部门以及消费者委员会等方面的意见。3.《湖南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第八条 价格主管部门制定、调整政府指导价,应当依照国家规定进行成本监审。成本监审工作人员不得泄露经营者的商业秘密;与接受成本监审的经营者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4.《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42号)第四条成本监审具体工作由各经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成本调查机构(以下简称成本调查机构)组织实施。各级成本调查机构负责本级主管部门定价权限范围内的成本监审具体事务,也可接受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或下级价格主管部门请求对相关经营者成本实施成本监审。" 暂无
23 430604015W00 油气长输管道保护检查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检查 能源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四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主管全国管道保护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国管道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国管道发展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管道保护的相关工作。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依照本法规定主管本行政区域的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管道保护的相关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统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管道保护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管道保护职责,组织排除管道的重大外部安全隐患。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
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
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
于两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
或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
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
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
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
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
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
的,应组织听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
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
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
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
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
定,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
定执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行政许可法》第三
十、三十二、三十
四、三十七、三十
八、三十九、四十、
四十二、四十四、六
十一
条。
单位法定代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
24 430604017W00 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安全有重大影响的企业投资项目监督检查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检查 行政审批股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五、加强和改进投资的监督管理(二)建立健全协同配合的企业投资监管体系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事中和事后监督检查,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的项目,以及不按规定履行相应核准或许可手续而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要责令其停止建设,并依法追究有关企业和人员的责任”。
2.《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1号)第二十七条 项目核准机关应当会同行业管理、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金融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稽察和监管。第三十四条 对属于实行核准制的范围但未依法取得项目核准文件而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以及未按照项目核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建设的项目,一经发现,相应的项目核准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将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依法责令其停止建设或限期整改,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
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
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
于两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
或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
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
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
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
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
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
的,应组织听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
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
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
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
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
定,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
定执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五“加强和改进投资的监督管理”(二)建立健全协同配合的企业投资监管体系:“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事中和事后监督检查,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的项目,以及不按规定履行相应核准或许可手续而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要责令其停止建设,并依法追究有关企业和人员的责任”。《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1号) 第二十七条 项目核准机关应当会同行业管理、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金融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稽察和监管。 第三十四条 对属于实行核准制的范围但未依法取得项目核准文件而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以及未按照项目核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建设的项目,一经发现,相应的项目核准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将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依法责令其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整改,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单位法定代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
25 430659001W00 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监督检查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检查 粮食监管股 《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暂行办法》(发改经贸〔2012〕1520号)第五条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地方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出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承储库履行出库义务,并及时协调处理直属库移交的本地区非直属库出库纠纷。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
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
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
于两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
或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
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
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
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
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
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
的,应组织听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
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
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
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
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
定,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
定执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暂行办法》(发改经贸〔2012〕1520号)第五条:“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地方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出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承储库履行出库义务,并及时协调处理直属库移交的本地区非直属库出库纠纷。” 单位法定代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
26 430659005W00 地方储备粮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检查 粮食监管股 《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对承储企业承储的地方储备粮数量、质量、品种和储存安全实施检查;(二)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地方储备粮收购、销售、轮换计划及动用命令的执行情况;(三)调阅地方储备粮经营管理的有关资料、凭证;(四)依法处理违法行为。 受理 审查 决定 告知 事后监管 "《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对承储企业承储的地方储备粮数量、质量、品种和储存安全实施检查;(二)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地方储备粮收购、销售、轮换计划及动用命令的执行情况;(三)调阅地方储备粮经营管理的有关资料、凭证;(四)依法处理违法行为。" 暂无
27 430659007W00 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监督检查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检查 粮食监管股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次修订)第三十八条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以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查阅有关资料、凭证;检查粮食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情况;检查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查封、扣押非法收购或者不符合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标准的粮食,用于违法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以及有关账簿资料;查封违法从事粮食经营活动的场所。 受理 审查 决定 告知 事后监管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以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检查粮食的库存量和收购、储存活动中的粮食质量以及原粮卫生;检查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查阅粮食经营者有关资料、凭证;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暂无
28 430659008W00 粮食收购资格核查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检查 粮食监管股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家要求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核查。
2. 国家粮食局《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国粮政〔2016〕207号)第十九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下列内容进行监督检查:(一)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企业是否取得粮食收购资格;(二)粮食收购许可证所登记的内容有无重大变化;(三)企业有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粮食收购许可证的行为;(四)粮食收购者是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粮食收购政策。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局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29 431004065W00 石油天然气管道竣工测量图、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和管道停止运行、封存、报废备案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其他行政权力 环资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二十条 管道企业应当自管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六十日内,将竣工测量图报管道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备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将管道企业报送的管道竣工测量图分送本级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国土资源、铁路、交通、水利、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和有关军事机关。第三十九条管道企业应当制定本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备案;配备抢险救援人员和设备,并定期进行管道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第四十二条 管道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的,管道企业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备案。 1.受理阶段: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
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
受理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者需要修改完善的内
容。(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阶段: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
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
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
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阶段: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并向申请人送达
法律证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
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行政许可法》第三
十、三十二、三十
四、三十七、三十
八、三十九、四十、
四十二、四十四、六
十一
条。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
30 431004067W00 政府出资资金申请报告审批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其他行政权力 固定资产投资股 1.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着力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建立完善企业自主决策、融资渠道畅通,职能转变到位、政府行为规范,宏观调控有效、法治保障健全的新型投融资体制。
——企业为主,政府引导。科学界定并严格控制政府投资范围,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放宽放活社会投资,激发民间投资潜力和创新活力。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全文)
2.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湘发〔2016〕33号)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扎实推进法治湖南建设,坚持从湖南实际出发,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将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使我省各级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宪法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依法全面履行......(全文)
1.受理阶段: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
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
受理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者需要修改完善的内
容。(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阶段: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
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
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
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阶段: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并向申请人送达
法律证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
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行政许可法》第三
十、三十二、三十
四、三十七、三十
八、三十九、四十、
四十二、四十四、六
十一
条。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
31 431004110W00 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查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其他行政权力 固定资产投资股 1.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4年第7号令)第二十一条 对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其初步设计经中央有关部门审核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者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投资概算后由中央有关部门审批。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应当作为项目建设实施和控制投资的依据。
2.《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104号) 第三大点 第(六)条 固定资产投资处 :牵头负责省本级预算内投资项目和受国家委托对中央在湘投资项目的概算审查。
1.受理阶段: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
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
受理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者需要修改完善的内
容。(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阶段: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
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
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
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阶段: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并向申请人送达
法律证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
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规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附件第7列“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三章第(三)节“规范政府投资资金管理”,第三章第(四)节“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从投资决策角度只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应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工作”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
32 431004119W0Y 制定和调整《定价目录》中规定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其他行政权力 价费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八条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一)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二)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三)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四)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五)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第二十条第二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地方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在本地区执行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2. 《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第六条下列服务价格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一)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和公益性服务价格;(二)不具备竞争条件的中介服务价格;(三)应当由省人民政府确立的其他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具体服务价格项目,以中央和省规定的定价目录为依据。定价目录由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受理 审查 决定 告知 事后监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八条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一)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二)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三)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四)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五)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第二十条第二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地方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在本地区执行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2.《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第六条下列服务价格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一)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和公益性服务价格;(二)不具备竞争条件的中介服务价格;(三)应当由省人民政府确立的其他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具体服务价格项目,以中央和省规定的定价目录为依据。定价目录由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暂无
33 431004119W01 服务价格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其他行政权力 价费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7〕第92号)第一条 为了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价格行为,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价格包括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 商品价格是指各类有形产品和无形资产的价格。 服务价格是指各类有偿服务的收费。
第三条 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 本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 政府定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全文)
2.《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2017〕第7号)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制定价格行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和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定价机关)依法制定或者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以及定价机制的行为,适用本规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国家实行并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政府制定价格的范围主要为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和服务等,具体以中央定价目录和地方定价目录(以下简称定价目录)为准。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制定价格,具体工作由其所属价格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负责。定价机关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制定价格,不得越权定价。 第四条 定价目录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制定,逐项明确定价内容和定价机关,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全文)
3.《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2000年11月29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6年7月30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五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一条 为了规范服务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发挥服务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服务价格行为,适用本条例。国家机关的收费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本条例所称服务价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场地、设施、信息、知识、技术、劳动力等为消费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收费......(全文)
4.《湖南省政府定价目录》(湘发改价调〔2017〕1237号) 为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有关要求,对我省定价目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湖南省定价目录》已经省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定批复。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颁布〈湖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湘价综〔2002〕66号)同时废止......(全文)
1.受理阶段: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
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
受理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者需要修改完善的内
容。(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阶段: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
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
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
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阶段: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并向申请人送达
法律证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
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
34 431004119W02 交通运输、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价费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其他行政权力 价费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7〕第92号)第一条 为了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价格行为,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价格包括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 商品价格是指各类有形产品和无形资产的价格。 服务价格是指各类有偿服务的收费。
第三条 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 本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 政府定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全文)
2. 《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2017〕第7号)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制定价格行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和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定价机关)依法制定或者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以及定价机制的行为,适用本规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国家实行并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政府制定价格的范围主要为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和服务等,具体以中央定价目录和地方定价目录(以下简称定价目录)为准。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制定价格,具体工作由其所属价格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负责。定价机关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制定价格,不得越权定价。 第四条 定价目录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制定,逐项明确定价内容和定价机关,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全文)
3.《湖南省政府定价目录》(湘发改价调〔2017〕1237号) 为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有关要求,对我省定价目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湖南省定价目录》已经省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定批复。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颁布〈湖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湘价综〔2002〕66号)同时废止......(全文)
1.受理阶段: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
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
受理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者需要修改完善的内
容。(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阶段: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
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
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
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阶段: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并向申请人送达
法律证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
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单位法定代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
35 431004122W00 管道保护第三方施工审查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其他行政权力 环资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进行下列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向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一)穿跨越管道的施工作业;(二)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至五十米和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一百米地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铁路、公路、河渠,架设电力线路,埋设地下电缆、光缆,设置安全接地体、避雷接地体;(三)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二百米和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五百米地域范围内,进行爆破、地震法勘探或者工程挖掘、工程钻探、采矿。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组织施工单位与管道企业协商确定施工作业方案。 1.受理阶段: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
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
受理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者需要修改完善的内
容。(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阶段: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
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
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
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阶段: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并向申请人送达
法律证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
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行政许可法》第三
十、三十二、三十
四、三十七、三十
八、三十九、四十、
四十二、四十四、六
十一
条。
单位法定代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
36 431004123W00 分散式充电桩项目验收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其他行政权力 能源股 1. 《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16〕59号)第七条:“对充电设施投资建设项目原则上政府出资项目履行审批手续,其他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备案手续,作为向供电部门申请报装的前置条件。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充换电站项目由省发改委(省能源局)负责审批。其他充换电站项目由市州发改委(能源局)负责审批并报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备案。公共区域内分散式充电桩项目由县市区发改局负责审批(备案),并报所在市州发改委(能源局)备案,市州发改委(能源局)向省发改委(省能源局)报备。非公共区域内居民个人自用两个及以下充电桩项目直接向供电部门申请报装,建设完成后由供电部门统一汇总按季报当地县市区发改部门备案,当地县市区发改部门每季报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备案。
2.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备案管理暂行实施细则》及《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16〕979号):“根据‘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质监、消防、气象、国网公司等职能部门分头开展专项验收,项目备案部门(能源部门)在分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出具总体验收合格报告。
1.受理阶段: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
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
受理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者需要修改完善的内
容。(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阶段: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
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
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
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阶段: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并向申请人送达
法律证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
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行政许可法》第三
十、三十二、三十
四、三十七、三十
八、三十九、四十、
四十二、四十四、六
十一
条。
单位法定代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
37 431004129W00 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其他行政权力 行政审批股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湘政办发〔2004〕第31号)全文全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暂无)全文全文。 1.受理阶段: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
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
受理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者需要修改完善的内
容。(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阶段: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
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
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
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阶段: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并向申请人送达
法律证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
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2004年8月国办发[2004]62号)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

《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
单位法定代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
38 431059011W00 粮油仓储单位储粮熏蒸方案备案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其他行政权力 粮食调控股 1.《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9年第5号)第二十五条:“进行熏蒸作业的,应当制订熏蒸方案,并报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熏蒸作业中,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在作业场地周围设立警示牌和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熏蒸作业区。”
2.《湖南省粮油仓储单位储粮熏蒸方案备案办法》(湘粮储〔2017〕98号)全文。
受理 审查 决定 告知 事后监管 根据《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9年第5号)第二十五条:“进行熏蒸作业的,应当制订熏蒸方案,并报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熏蒸作业中,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在作业场地周围设立警示牌和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熏蒸作业区。”。《湖南省粮油仓储单位储粮熏蒸方案备案办法》(湘粮储[2012]26号)第四条“市州、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实施辖区内粮油仓储单位储粮熏蒸方案备案管理工作。” 暂无
39 431059012W00 粮油仓储单位备案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其他行政权力 粮食调控股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9年第5号)第六条 粮油仓储单位应当自设立或者开始从事粮油仓储活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备案应当包括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仓储业务类型、仓(罐)容规模等内容。具体备案管理办法按湘粮储〔2011〕33号文件执行。 受理 审查 决定 告知 事后监管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9年第5号)第六条;《关于印发<湖南省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湘粮储[2011]33号) 暂无
40 430204008W00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业项目招标人违法与投标人进行实质性内容谈判;与中标人不按招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处罚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处罚 法规股 1、《招标投标法》第55、59条。 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75条。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3、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4、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1、《行政处罚法》第15、31、37、38、39、40、38条。 2、《招标投标法》第55、59条。 3、《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75条。 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41 430204014W00 工业项目招标人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处罚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处罚 法规股 1、《招标投标法》第51条。 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3条。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3、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4、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3、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4、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1、《行政处罚法》第15、31、37、38、39、40、41条。 2、《招标投标法》第51条。 3、《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3条。 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42 430204026W00 工业项目中标人违法转让、分包中标项目,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的处罚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处罚 法规股 1、《招标投标法》第58、60条。 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76条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3、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4、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1、《行政处罚法》第15、31、37、38、39、40、42条。 2、《招标投标法》第58、60条。 3、《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76条 。 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43 430204027W00 工业项目投标人串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骗取中标的处罚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处罚 法规股 《招标投标法》第53、54条。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3、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4、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1、《行政处罚法》第15、31、37、38、39、40、42条。 2、《招标投标法》第53、54条。 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44 430602003W00 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及县级工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处罚 法规股 1、《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60条。 2、《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4条。 1、《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60条。 2、《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4条。 1.检查责任:定期根据法律法规对相关工作开展检查。 2.处置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置措施。3.事后管理责任: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踪监测。 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45 430204037W0Y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业项目规避招标的处罚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处罚 法规股 1、《招标投标法》第49条 。 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3条。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3、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4、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1、《行政处罚法》第15、31、37、38、39、40、42条。 2、《招标投标法》第49条。 3、《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3条 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46 430204015W00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业项目招标人违法确定中标人的处罚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处罚 法规股 《招标投标法》第57条。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3、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4、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1、《行政处罚法》第15、31、37、38、39、40、42条。 2、《招标投标法》第57条。 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47 430202002W00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处罚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处罚 法规股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74条。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3、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4、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1、《行政处罚法》第15、31、37、38、39、40、42条; 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74条。 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48 430204009W0Y 依法必须招标的县级工业项目,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者违法确定、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处罚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处罚 法规股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70条。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3、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4、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1、《行政处罚法》第15、31、37、38、39、40、39条。 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70条。 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49 430204004W00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业项目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发中标通知书,不按规定确定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或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处罚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处罚 法规股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73条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3、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4、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1、《行政处罚法》第15、31、37、38、39、40、42条。 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73条 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50 430204031W00 工业项目招标人透露招投标相关情况及泄露标底处罚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处罚 法规股 《招标投标法》第52条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3、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4、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1、《行政处罚法》第15、31、37、38、39、40、44条。 2、《招标投标法》第52条。 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51 430204003W00 工业项目投标中,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处罚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处罚 法规股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9条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3、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4、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1、《行政处罚法》第15、31、37、38、39、40、42条。 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9条 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52 430204036W0Y 工业项目的招标人擅自邀标,违规发布招投标文件,违规接受投标文件的处罚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处罚 法规股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4条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3、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4、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1、《行政处罚法》第15、31、37、38、39、40、42条。 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4条。 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53 430204002W0Y 工业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泄密、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以及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罚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处罚 法规股 《招标投标法》第50条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3、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4、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1、《行政处罚法》第15、31、37、38、39、40、42条。 2、《招标投标法》第50条。 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54 430204035W00 工业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及与评标相关工作人员评标违法行为的处罚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处罚 法规股 1、《招标投标法》第56条。 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2、71条。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3、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4、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1、《行政处罚法》第15、31、37、38、39、40、42条。 2、《招标投标法》第56条。 3、《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2、71条。 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55 430104017W00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核准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许可 法规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第709号)第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7〕第86号)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项目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决定。 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对项目招标活动监督检查,依法处罚违法行为。 1、《行政许可法》第30、32、34、37、38、39、40、42、44、61条; 2、《招标投标法》第3、7、9、11条; 3、《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7条; 4、《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2014年修正本)第4、16、17条。 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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