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1-00800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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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划法治建设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坚持把普法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做为大事来抓,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对全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进行讨论分析和安排,制定了《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局主要领导坚持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和跟进落实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局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实现聚力统筹和督查到位。
二、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法治学习宣传。
1、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升领导干部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做到学思践悟、学以致用。
2、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学法作用。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人员“率先学”、执法人员“重点学”、普通干部“系统学”的学法机制,通过党组中心组学法、集中培训、法治讲座、网上学法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全体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开展“6·5”世界环境日和“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节日集中宣传活动,形成共同学习宣传宪法及法律法规的浓厚氛围,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制法律观念。一是紧紧围绕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为载体,配合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集中宣传活动,营造了声势,为法律法规的普及创造了条件。二是以普法教育和生态环保理念宣传为主要内容,利用 “6·5”世界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节日在社区、广场、企业等开展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及绿色低碳发展宣传教育活动。发放环保宣传手册15000多册、环保宣传单10000多份、环保购物袋2000个。营造了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对企业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四是为更好地促进工作,我局与湖南慎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书,聘请了法律顾问,为我局依法行政出谋划策。
三、加强法治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坚持合法性审查。一是狠抓重大决策事项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创新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申请、审核制度,严格落实事前合法性审核工作;二是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我局特成立了案卷审理小组,由局领导及各站、股、室、队负责人组成,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在做出处罚决定之前,先由法制股对案件的违法行为、法律适用、取证材料等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再由法制股组织案卷审理小组召开案审会议,集体研究处罚结果,将行政执法权力合理有效的置于监督范围内,确保了案件定性和适用法律法规的准确性。
2、贯彻落实《雷竞技网页入口官网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加大环境执法及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雷竞技网页入口官网力度。
3、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豁免一批建设项目环评、优化一批事项办理流程、提升一批事项服务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让行政执法权运行在阳光下。
4、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我局严格按照《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要求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把握“过罚相当”的原则,深入执法说理,在行政处罚过程中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重大案件经过集体讨论后再作出处罚,确保处罚合法、合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5、健全矛盾纠纷行政调解体系。成立联合调解委员会,以当事人自愿为原则,促使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加强各类纠纷化解主体间的衔接联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合理衔接、互动协调的纠纷化解体系,实现多元方式有效衔接。
四、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局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抓手,年初制定了年度“双随机、一公开”企业名单和参与执法人员名单,并将“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摇号产生的企业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要求,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1年年初到目前为止,我局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14起。
五、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在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加强对行政相对人、行政处罚当事人、信访群众及其他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在处理每一件执法案件从现场检查到行政处罚决定的送达,执法人员面对行政相对人开展有针对性的以案释法、以法析理,使他们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自觉执行行政决定。
六、统筹推进防疫防汛和生态环保工作。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和严峻汛情,强化应急处置,深化监管服务,全面完成了各项指令任务。一是强化疫情期间环境监管。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按生态环境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对我县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监管,加强突击检查频次,督促切实做好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工作。二是强化汛期环境保障。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启动汛期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和措施,有效保障了汛期饮用水安全和环境安全。
七、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方向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距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普法宣传力度、企业守法意识、队伍依法行政水平仍需增强。下一步将紧紧围绕“谁执法谁普法”要求,进一步完善执法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22年,我局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一是以教育培训为途径,强化法治建设能力提升。提高全局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形成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良好局面,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二是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做好环境信访调处工作,维护群众合理环境诉求。三是要创新法律法规宣传方式。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提升全民守法意识,是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必由之路。为积极做好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局将突出普法重点,创新普法手段,广泛宣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増强群众对法治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形成全民守法的思想共识。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