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3-01048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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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各项工作,切实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建立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坚持把全民普法与严格执法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主体责任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国家机关在普法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促进法治宣传深入开展。
二、普法对象
我局全体干部职工、行政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社会公众等。
三、普法内容
1、《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相关内容;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
四、普法方式
1、加强学习,全面提升执法普法能力。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遵法守法,发挥表率作用。在全体干部职工中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法律知识考试等方式,交流学法心得,形成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2、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系统精准普法。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核心业务和重点工作,总结提炼普法重点,通过专题培训、播放警示教育片等手段,进行精准普法。
3、落实社会普法责任。围绕依法履行职责,结合全县三下乡活动、“六·五”环境日、“12·4 ”国家宪法日等各类法治宣传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等,提高社会公众的生态环保法治意识。
4、推进执法普法结合,实现全方位普法。将普法工作与日常业务相结合,在现场执法的同时,充分利用现场检查活动,强化对行政相对人的政策宣讲和法律知识普及,同时,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要环境宣传教育活动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实现全方位普法。
5、发挥媒体优势,线上线下同步普法。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载体开展“以案释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等法治宣传工作,促进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和传播。
五、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家党同志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满平同志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局属各股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兰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强化宣传教育合力,不断提高普法效果。
附件: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
2023年1月20日
附件: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
普法内容 |
普法目标 |
具体举措 |
责任股室 |
1 |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党内法律法规 |
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
1.将依法治县宣传教育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 2.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将普法宣传教育融入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 3.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根据自身职能,利用“6·5”世界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 |
办公室、人事宣教法规股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相关内容 |
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
人事宣教法规股、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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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 |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全过程中的普法服务,促使企业学法知法守法;加大环保法治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和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在全县积极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
人事宣教法规股、执法大队、监测站、环评股、办公室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