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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发〔2020〕4号
中共花桥镇委员会 花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工作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的
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凝聚新的力量,突出工作重点,落实新的举措,加快发展步伐,开创全新局面,经镇党委、政府领导集体研究,特制定本工作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十九大、省、市相关会议精神,以县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县委“大力实施六大战略,全力推进752121工程,全力打造永州次中心,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全力配合县委打赢“城镇提质、交通提速、园区升级、旅游升温、脱贫攻坚、环境治理”六大战役,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生态发展之路,坚定不移地实施微旅游小镇建设,全力打赢“三大攻坚战”。努力打造山美、水美、景美、村美、人美的“五美花桥”,让花桥环境更加优美、山区更具魅力、产业更具活力、村庄更加宜居、人民更加幸福。
二、2020年花桥镇党政领导以及中层干部分工定分线
1、党政领导分工分线
党委书记胡云波同志:主持全盘工作。
党委副书记、镇长唐永红同志:主持行政工作。
党委委员、专职副书记龙海同志:主管农林水、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危房改建、人居环境治理、全面小康、美丽乡村、公路交通、民政、应急管理、消防、食品药品、厂矿企业、重点项目、城建国土、审计、财政、契税征收、马路市场整治等工作,任乡村振兴组组长。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武装部长、政法委员、党政办主任魏小刚同志:主抓武装、退役军人事务、信访维稳、平安创建、扫黑除恶、综治民调、普法、禁毒等工作,主持人大工作,任综治维稳组组长。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于爱林同志:主抓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督查等工作,任纪检督察组组长。
党委委员、组织部长胡涛同志:主抓党建、组织、人事、计生卫生、政工、宣统、意识形态、政协等工作,任党建综合组组长。
人大副主席苏安军同志:主管农林水、公路交通,协助人大工作,任乡村振兴组副组长。
副镇长滕珍晶同志:主抓扶贫、易地搬迁、统计、人口普查、妇联、科教文、电商、招商引资、旅游、城乡医保、养老保险、劳动保障、等工作,任脱贫攻坚组组长。
2、中层干部分工
李玉发:主抓城建国土、契税征收、马路市场整治等工作,任乡村振兴组副组长。
主任科员周顺欢:协助后勤工作,驻星火村。
副主任科员唐春霞:协助综治工作,驻陈樟村。
副主任科员雷德保:协助农业农村工作,驻花山居委员会。
副主任科员雷清华:驻花桥居委会。
民政所长李枝教:主持民政所日常工作,负责民政、救济,联系敬老院,驻刘阳村。
财政所长郭志锋:主持财政所工作,负责政府后勤保障工作。
扶贫工作站站长、妇联副主席刘慧:协助脱贫攻坚工作。
团委副书记蒋梓琳:协助党建站工作、团委工作。
组织干事李叶姿:负责政工、办公室值班、食堂管理。
纪委副书记左凌枫:协助纪检工作,兼宣统干事。
城建规划站长文海杰:主持城建规划站日常工作,抓好危房改造、城镇管理等工作。
水管站长文健:负责水利工作,驻香井村。
企业办主任周玉国:驻唐家村。
农机站长吴教永:负责全镇农机补贴工作,驻花东居委会。
安监站长蒋文:主持应急管理、人大干事、协助河长制日常工作。
财政所专干陈强:负责村帐镇管、土地确权颁证、三资管理工作。
财政所专干唐彬:负责财政报帐、单位会计、经管等工作。
统计站长唐丰杰:负责统计、人口普查工作,办公室收发邮件。
文化站长秦鹏:负责新闻广电工作,小车管理。
司法所长张又有:负责司法所工作,任民调专干,驻中塘村。
武装干事杨衡:负责平安创建、扫黑除恶、网上信访、禁毒等工作,协助武装工作。
禁毒干事廖辉:负责协助平安创建、扫黑除恶、禁毒等工作。
纪检委员文亚琴:负责政府政务公开、出车登记管理、编写政府工作简报(每周一期)。
社保站长、服务大厅主任席建华:负责新农保、劳动保障工作,社保窗口。
新农合专干蒋垚鑫:负责新农合工作、兼任危房改造信息员,医保窗口。
司法协管员陈银玲:负责办公室值班接打电话,收发通知。
安监员雷建新:协助应急管理、侧重安监工作,负责政府日常维护。
孙建国:协助城建国土、契税征收、马路市场整治等工作,驻青塘村。
卫计办主任陈雄波:负责计生全盘工作,具体负责计生资料整理上报、计生信息采集和计生工作人员上报信息的管理。
计生协会会长杨家燕:负责全镇计生协会日常业务和计生宣传工作及计生奖励扶助工作。
戴彩艳:负责主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及社会抚养费征收上解及财务报账,计生药具发放工作、孕前免费健康检查。
吴小鹏:协助乡村振兴组工作。
潘 飞:协助乡村振兴组工作。
杨 坤:负责财政所涉农信息化,财政窗口工作。
文铭权:负责财政所涉农信息化,财政窗口工作。
周小红:负责民政窗口工作。
三、管理方式
2020年,实施“分组分线,分级管理,工作量化”的管理方式,具体方式为:
(一)各组设立:
1、根据全镇工作开展的需要,全镇共设立6个工作组,履行各项工作职能。6个工作组即:乡村振兴组、脱贫攻坚组、综治信访维稳组、纪检督察组、综合服务组、党建计生组。
2、各工作组职责:
1、乡村振兴组:农林水、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危房改建、人居环境治理、全面小康、美丽乡村、公路交通、民政、应急管理、消防、食品药品、厂矿企业、重点项目、城建国土、审计、财税、契税征收、马路市场整治等工作。
2、脱贫攻坚组:负责扶贫、易地搬迁、统计、妇联、科教文、电商、招商引资、旅游城乡医保、养老保险、劳动保障等工作。
3、综治维稳组:负责武装、退役军人事务、信访维稳、平安创建、扫黑除恶、综治民调、普法、禁毒等工作,主持人大工作。
4、纪检督察负责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督查等工作。
5、后勤保障组负责党政办公室、优化经济环境、后勤、政务公开、党史、保密、档案管理、依法行政等工作
6、党建综合组负责党建、组织、人事、计生卫生、政工、宣传、统战、意识形态、政协等工作。
其他战线或部门的业务工作,由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集体逐项逐次量化到各工作组落实。
(二)各组人员岗位职数
1、乡村振兴组
组 长:龙 海
副组长:苏安军 李玉发
成 员:雷德保 雷清华 周玉国 文 健 文海杰 吴教永 孙建国 蒋 文 吴小鹏 潘 飞
2、脱贫攻坚组
组 长:滕珍晶
成 员:李枝教 刘 慧 唐丰杰 席建华 周小红 杨 坤 文铭权 蒋垚鑫
3、综治维稳组
组 长:魏小刚
副组长:杨 衡
成 员:唐春霞 张又有 刘树权 廖 辉
4、纪检监察组
组 长:于爱林
成 员:左凌枫 文亚琴
5、综合服务组
副组长:郭志锋
成 员:周顺欢 秦 鹏 雷建新 唐 彬 陈 强 陈银玲
6、党建综合组
组 长:胡 涛
成 员:陈雄波 蒋梓琳 李叶姿 杨家燕 戴彩艳
(三)实行驻村干部驻村,年青干部挂村学习制。
驻村干部负责传达贯彻上级各种精神并组织村两委干部具体落实,年青干部负责到村学习农村工作经验、参加村级各类工作会议及指导协助各村完善各类工作台帐资料。
名单如下:
陈樟:包村领导:于爱林 驻村干部:唐春霞 挂村学习:杨 衡
刘阳:包村领导:苏安军 驻村干部:李枝教 挂村学习:陈 强
中塘:包村领导:龙 海 驻村干部:张又友 挂村学习:蒋梓琳
青塘:包村领导:龙 海 驻村干部:孙建国 挂村学习:李叶姿
星火:包村领导:胡 涛 驻村干部:周顺欢 挂村学习:蒋 文
文明:包村领导:苏安军 驻村干部:李玉发 挂村学习:唐 彬
苏门:包村领导:魏小刚 驻村干部:文海杰 挂村学习:席建华
花桥:包村领导:魏小刚 驻村干部:雷清华 挂村学习:文亚琴
花东:包村领导:腾珍晶 驻村干部:吴教永 挂村学习:蒋垚鑫
花山:包村领导:腾珍晶 驻村干部:雷德保 挂村学习:刘 慧
唐家:包村领导:胡 涛 驻村干部:周玉国 挂村学习:陈雄波
香井:包村领导:于爱林 驻村干部:文 健 挂村学习:左凌枫
(四)几项政策规定:
1、县直部门抽调、借用人员只享受财政打入工资卡内的工资和由镇财政负担部分的养老、基本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不享受因政策性调整由镇财政发放的各种奖金、补贴及工资。
2、各办公室上岗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若不服从安排,由各办公室提交党委政府集体研究依规处理。
3、驻村干部每年按大、小村各补助经费2000元、1000元每年,挂村学习人员补助经费1000元每年。
四、具体考核规定
1、市、县单项对镇考核达到优秀等次,由组长掌握县发奖金分配。
2、合格等次的全额发放绩效奖金。
3、市、县单项对镇考核全县排名倒数后三位的不予发放绩效奖金。
4、所联系村在镇对村考核达到85分以上(含)全额发放,未达到85分的按照村级目标管理按比例发放绩效奖金。
五、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日期
本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意见从2020年2月30日起至2021年重新分工之日止,期间各组内干部职工的调整按党委研究的意见办理,岗位责任分单项量化,年度总结考核兑现。
本实施意见为工作目标管理的总指导思想,若因人员变动或上级政策调整,由党委、政府领导集体研究,进行补充修正。
中共花桥镇委员会
花桥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5日
主题词:目标管理 实施意见
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常委武装部部长金志辉
花桥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2月30日印发
(共印70份)
附:各项制度
周一例会制度
1、每周一上午9点召开机关全体人员工作例会。
2、除参加上级安排的会议或因公出差等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准请假,确有特殊情况必须由本人向分管领导请假,再由分管领导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3、全体机关人员要建立会议笔记,学习时要认真听讲并做好记录,不准交头接耳,不准随便出入。笔记本由镇纪委每月抽查一次,抽查情况每月通报一次。
4、对无故不参加会议的每次罚款50元,对无故迟到、早退者,一次罚款20元。
考 勤 制 度
1、机关全体人员要自觉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机关工作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勤。
2、机关安排的会议及其他重大活动均实行点名考勤制度,上级安排的会议或其他确需参加的事项要按规定请假。
3、一天实行两次考勤签到(上午8点、下午2点半),每天由值班领导签字后将考勤表报纪委办公室存档,每月通报一次。凡没按规定时间签到的每缺一次罚款20元。工作时间由纪委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凡抽查不在岗,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又不知去向的,视为迟到、早退、旷工,发现一次迟到、早退罚款20元,旷工一次罚款50元。
4、有病、有事要事先写请假条,按规定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由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交党政办,确有急事或遇特殊情况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先通过电话说明情况,事后履行补假手续。无请假条或未经领导签字批准者,一律按旷勤处理。
5、严格请假审批权限。党政领导成员请假须经书记批准;机关干部、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上者须经书记或镇长批准。
6、连续旷勤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累计超过30天者报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辞退。
7、机关人员双休值班视为正常工作时间予以签到考勤。
廉 政 制 度
1、机关全体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克己奉公,廉洁从政。
2、要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下基层一律不准吃喝拿要,违者严肃处理。
3、工作日因公下村或村干部来乡联系工作,一律不得接受村里的招待。必要时,必须便饭就餐,不能增加村里负担。
4、严禁机关人员工作日午间饮酒(受组织指派接待区外重要客人的除外)。违反者,按照党政办公室《关于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午间饮酒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要严于律己,不准利用职务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为自己和亲友谋求特殊照顾,树立党委、政府和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
工 作 制 度
1、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地完成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对以种种借口推诿扯皮、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失误的,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并在机关会上通报批评,严重者停职检查。
2、机关工作人员上班要坚守岗位,认真处理好正常业务,不允许乱串办公室、干私活或从事无集体统一组织的娱乐活动。
3、机关工作人员除驻村干部外,其余干部职工上班时间除下乡、出差外必须在办公室办公,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比如:炒股、打游戏、打牌),下班时间不得参与赌博。发现一次口头警告,发现两次全镇通报批评,仍不整改发现第三次的报县纪委处理。
4、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由党政办报经党政主要领导审签后,由有关责任人办理。
5、凡涉及全镇性的有关情况、数据、资料需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无误、报党政主要领导审阅后上报。凡涉及部门性的有关数据情况、资料需上报县有关部门的,应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后上报。
6、包村干部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10天,驻村工作队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20天.督促落实所包村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分配的任务及村里的年度目标任务,协调班子关系,协调处理村里的一切事务。
卫 生 制 度
1、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倒垃圾,不随地吐痰,不随处乱扔烟头、纸屑等杂物,不乱停放车辆。
2、每天上班,自觉清扫划分的卫生区和所在办公室卫生;下班后要再次进行清扫,做到窗明地净,无痰迹尘土,办公生活用品要摆放整齐有序,美观舒适;室外卫生保持清洁。
3、下班后要自觉关闭门窗、电灯、电扇、电脑、空调等电源开关。
周 末 值 班 制 度
1、严格值班纪律,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值班地点在党政办公室。值班时间:双休日为自星期五下午下班至星期一上班;星期一至星期四为当日下午下班至次日上班。值班人员要按时值班,确保办公室开门接待群众和办公电话畅通,不准迟到,不准早退。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无故不值班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坚持党政主要领导带班、值班领导值班和值班签到制度,遇有紧急重要事项和突发事件,立即上报,妥善解决,不得延误。值班记录要按时交接,并由值班人员签字。
3、值班期间不得饮酒。如有失职、渎职现象,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公 车 管 理 制 度
1、驾驶员要认真学习交通条例,遵循交通规则,安全驾驶,爱护车辆,安全停放。
2、驾驶员出发前须到办公室填写出车单,车辆出发归来后一律停放在政府院内,不准私自在外停放车辆,非公务性活动一律不得用公车。
3、公车加油必须做好登记,油卡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加油时到办公室领取,做到钱卡一致。
4、公车优先保证党政主要领导和副职领导用车,所有人员用公车都必须经过书记同意。
5、双休期间公车停放在镇政府大院由值班领导使用。
派 车 制 度
1、全体机关人员公务用车实行统一派车,由各组长负责把关签署意见后再由镇纪委专职委员负责登记汇总,每月汇总一次,年底统一结帐。
2、因公出车按东安120元/趟,镇内除3个居委会以外的村60元/趟标准执行,但必须报组长同意后经过书记或镇长审核。
3、如有特殊情况可口头报告各分管领导,但必须补办派车手续,对于没有办理派车手续的政府一律不予认可和报帐。
政 府 采 购 制 度
1、镇政府机关所有办公用品的采购(含财政所、计生办)提前由分管领导签字后,统一由镇党政办李叶姿负责在网上采购,到货后再向李叶姿分发至各办公室。
2、特殊情况或无法在网上采购的,经书记或镇长同意后可就近或到实体店采购,但必须办好相关手续。
食 堂 管 理 制 度
1、食堂就餐时间为早餐(7:30-8:00);中餐(12:00-12:30);晚餐(18:00-18:30)
2、为节约公共资源,食堂就餐实行中晚报餐制,由李叶姿负责统计汇总告知食堂,(其中:中餐报餐时间为上午10点,晚餐报餐时间为下午16点)。全体干部职工应积极配合。
3、食堂应准备好招待餐,招待标准分为三类(A类600元每桌,B类为400元,类为300元。)具体执行标准由办公室通知。每桌加工费为50元。
4、双休日由值班人员自行购菜煮吃(费用由值班领导垫付),食堂钥匙应于周五下午交给当周值班领导。
5、食堂就餐伙食费为:早餐:3元;中餐3元;晚餐3元,就餐标准为早餐:6元;中餐8元;晚餐8元,不足部分由镇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