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18-00060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横塘镇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金云村2组至村级服务平台横跨坪一水库库尾水淹区通村公路,经横塘镇人民政府、坪埠头村、金云村两委及村民代表按照互惠互利原则,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共识意见:
1、坪一水库属小一型水库,以灌溉为主,在国家没有调整水利政策或修编规划之前,水库所有权属横塘镇人民政府;水库管护员由坪埠头村确定;始终坚持生态优先原则,无论以何种方式的水面水产养殖和水面开发利用,由坪埠头村进行管理,报横塘镇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2、坪一水库在晚稻收割,水位下降后,依据历史允许金云村1、2、3组村民在不改变水淹区原状的情况下,在淹没区范围内种植荞麦、蔬菜等冬种作物。若遇特殊年份涨水淹没冬种作物则由种植户自行负担损失。
3、金云村2组至村级服务平台需修建横跨坪一水库库尾水淹区长约70米,宽4.5米通村公路。经协商同意该路段修三拱底部13.5米水泥平板桥。除砌桥墩清基土方可以铲平筑路基外,剩余筑路基所需土石方不得在库内取土。横跨公路修建后桥前、桥后淹没区水面属坪一水库所有,由坪一水库统一管理。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水淹区任何范围拦坝蓄水,允许金云村抽水灌溉。
横塘镇人民政府(公章) 坪埠头村村民委员会(公章)
协商代表签名: 协商代表签名:
金云村村民代表委员会(公章)
协商代表签名: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