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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300000001/2018-00427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交通运输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文爱国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乡情桥’被水毁后要求交通局给予资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这项建议很好。您提到的乡情桥是行人桥不是公路桥梁,不属公路建设与管养范围,挤不进危桥改造的笼子,交通局爱莫能助,无法予以资助,该桥的水毁维修只能由受益人群通过各种途径筹资解决,请予理解。
最后,对您如此关心东安交通运输工作深表感谢!欢迎您多提建议、批评和意见。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抄送: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联系单位及电话:县交通运输局0746-4232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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