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18-00303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湖南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文书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东食药工质案罚[2018]199号
被处罚单位:ray雷竞技官网入口芦洪市镇湘盛大药房药品零售有限责任公司
经查,你药房有下列违法事实:2018年5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ray雷竞技官网入口芦洪市镇湘盛大药房药品零售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药房销售的药品脑心通胶囊(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批号171006、数量8盒)、稳心颗粒(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批号1802103、数量2盒)无合法的购进凭证、票据可查。我局执法人员当场扣押了以上药品,并对检查现场及涉案药品进行了拍照。
经调查脑心通胶囊、稳心颗粒系该药房回收药品(患者多余的药品返销给药房)。脑心通胶囊零售价15元/盒,稳心颗粒零售价20元/盒,至调查日止尚未销售。共计货值金额160元,
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拍照、《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当场扣押的药品。①证明当事人违法行为发生地在ray雷竞技官网入口,我局对该案具有管辖权。②证明该药房从不具备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脑心通胶囊、稳心颗粒的事实属实。
2.询问调查笔录。①证明当事人从不具备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脑心通胶囊、稳心颗粒的详细情况。②当事人签名:证明当事人违法行为,确认上述调查结果没有异议。
处罚依据:当事人从不具备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但是,购进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除外。
处罚决定: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之规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购进的脑心通胶囊8盒、稳心颗粒2盒;
2、处以违法购进的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计人民币肆佰捌拾元整(¥480.00).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上述处罚决定,并将罚款缴至银行(收款单位:ray雷竞技官网入口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帐号:583357357849开户行:中国银行东安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没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ray雷竞技官网入口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零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Ο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