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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溪(紫水河一级支流)河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
绩效管理评价报告
江苏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〇二〇年二月
龙溪(紫水河一级支流)河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
改造绩效管理评价报告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财政部《“十三五”增效扩容改造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建一函〔2019〕5号)文件要求,本次绩效评价由 江苏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受ray雷竞技官网入口水利局委托,对湖南省“十三五”龙溪(紫水河一级支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开展了绩效管理评价工作。
一、项目及完成情况
龙溪(紫水河一级支流)河流共实施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1个。截止到项目绩效评价之日,完成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1个,完成改造总装机容量200千瓦,改造后年发电量100万千瓦时。
二、绩效管理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依据和原则
1、法律、法规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2)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 “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4号);
(3)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继续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的通知》(财建〔2016〕27号);
(4)财政部《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87号)、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1〕04号);
(5)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指导意见的通知》(水电〔2011〕437号)、水利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电〔2011〕441号)、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验收指导意见的通知》(水电〔2012〕329号)。
(6)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机电设备选用指导意见的通知》(水电〔2011〕438号)
(7)水利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电〔2011〕441号)
(8)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验收指导意见的通知》(水电〔2012〕329号)
2、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本次评价要求提供的基础资料
(1)经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专家审查意见、批复文件及项目申报表;
(2)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和清算“十二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湘财建指〔2017〕222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湘财建一指〔2018〕125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水利重点建设项目(经建口)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建一指〔2018〕153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湘财建指〔2019〕63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重点水利工程(经建口)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建指〔2019〕94号)及专项资金使用台账和发票;
(3)项目建设过程形成的施工、采购及监理等有效文件;
(4)项目启动验收、完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
3、绩效管理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管理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评价过程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二)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1、评价指标
本次绩效管理评价指标实行100分制,其中:河流生态改造部分占40分、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部分占40分、实施管理与长效机制建设占20分。
(1)完成改造河流减脱水河段修复工作目标。包括新增生态机组、生态流量泄放闸孔、生态堰坝、监测设施等具体工程措施情况。
(2)完成电站增效扩容改造目标。包括改造后装机容量、年发电量、改造水轮机、发电机、自动控制设备、开关柜、变压器、送出线路、启闭设备、引水渠、隧洞、压力管、厂房等情况。
(3)实施管理情况。包括建设管理、资金管理、档案资料管理情况;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包括河流水量生态调度、电力梯级联合调度相关制度建设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以上内容详见评价评分表
2、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管理评价主要采用比较分析、现场勘查、核对、审阅、召开座谈会等方法。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1)成立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主要由ray雷竞技官网入口水利局陈铸铭、唐寿春、刘增健及项目电站站长组成,确定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工作期间与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沟通,初步了解现行项目绩效评价方法和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的具体做法,收集绩效自评报告等项目资料 。
(2)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研究,明确评价目的、评价范围及重点,确定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绩效评价的详细内容及方法。
(3)召开绩效评价工作组会议,介绍评价工作任务、明确评价工作程序、目的和具体工作要求,解析评价指标体系。
2、组织实施绩效评价
(1) 江苏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绩效评价工作组听取项目单位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管理及使用、财务管理、财务核算等制度建设情况的详细汇报,了解项目总体情况、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2)核查资料,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核实项目单位项目申报、项目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和项目完成效果、资金使用和管理、财务账簿及凭证等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对项目资料中反映的或分析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审查。
(3)现场查看,对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的项目点进行实地查看,评价项目完成程度及效果。
3、综合评价及报告阶段
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和现场评价情况进行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计分,形成基本结论,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管理评价基本结论
(一)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情况
1、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龙溪(紫水河一级支流)河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均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指导意见的通知》(水电〔2011〕43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单位对电站增效扩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价,形成初步设计报告,并经主管部门进行了审核批复。项目建设期间按照水利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电〔2011〕441号)文件要求,落实了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具体责任,项目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了施工单位,通过监理制度强化了对工程建设期间的安全管理。目前,龙溪(紫水河一级支流)河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已按照《关于印发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验收指导意见的通知》(水电〔2012〕329号)文件规定,通过了项目完工验收。
2、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期内,严格按照《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申报改造项目进行审查,下达中央补助资金预算,及时拨付财政资金。截止绩效评价日,龙溪(紫水河一级支流)河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实际到位资金5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2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资金30万元(详见附表1-1)。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龙溪(紫水河一级支流)河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基本完成了各项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1、改造效果
龙溪(龙溪(紫水河一级支流)一级支流)增效扩容改造增加装机容量145千瓦,增长了263.6%,增加年发电量73.5千瓦时,增长了277.4%(详见附表1-2)。
2、改造工程量完成情况
(1)生态改造项目完成情况
该河流无生态改造项目。
(2)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完成情况
申报情况:更换水轮机2台、发电机2台、自动控制设备2套、低压屏1块、升压变压器1台,更换闸阀2套 ,改造厂房面积50平方米。
完成情况:更换水轮机2台、发电机2台、自动控制设备2套、低压屏1块、升压变压器1台,更换闸阀2套 ,改造厂房面积50平方米。
3、实施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了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监理制和招投标制。项目业主全面负责工程建设期各项管理工作。电站站长任项目部经理,下设经理部、财务部、工程部、协调部,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和设备供应商,委托专业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控制。加强合同管理,所有工程均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并按照合同对工程进行严格管理。
搞好业务培训:为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和管理业务水平,使工程进展更加顺利,要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对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坚持技术咨询制度:对涉及工程项目的重大技术问题、工程建设计划和投资安排,以及生态环境影响重大问题,及时进行必要的技术咨询和充分证证,以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和经济合理性。合理安排工期,保证电站安全度汛的同时开展工程施工。
加强资金和财务管理。坚持项目资金的跟踪审计制度,工程费用和管理费用分开专帐管理,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使用前后必须财务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同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工程安全、干部安全。
建立技术和质量档案: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有技术和质量文件、资料都要建档案保存,以便备查和追索。
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验收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制订工程验收计划,当工程达到验收条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邀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进行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4、长效机制
各电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种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目标,保障安全投入,规范运行管理,加强教育培训,确保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达标。
加强河流水量生态调度,对减脱水河段进行经常性巡查,发现减脱水情况及时补充水量,满足河流的生态用水要求。
(三)增效扩容改造的总体效果
一是提高了电站效益。通过改造,本河流各电站年发电量增加145千瓦时,增长了263.6%,提高了龙溪(紫水河一级支流)河流水资源利用率,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二是优化了生态环境。两台机组在枯水季节通过合理安排发电,可保证河流生态水量需要,改善河流生态环境,有力维护河流生态健康。
三是消除了安全隐患。通过电站机组及配套设备的更新改造,消除了原有老旧设备的安全隐患,使增效扩容改造后的农村水电站能长期稳定运行。
四是促进了持续发展。通过电站增效扩容改造,消除了发电设备的安全隐患,为促进电站安全生产达标评级和推进绿色水电发展奠定了基础。
(四)绩效评价结论
评价组对照《龙溪(紫水河一级支流)河流改造绩效目标考核表》生态改造、电站增效扩容及实施管理与长效机制建设三部分内容,本次评价得分97.5分,评价为优秀。具体评分表见后附表 。
四、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1、主要存在的问题
在工程建设期间,县水利局、财政局高度重视,多次派员到建设实地进行部门协调和技术指导,严格执行质量与安全检查制度,在建设单位和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该处电站均按要求完工,我们的主要经验是:
1.1切实做好项目的基础性工作,县水利、财政提前安排部署实施方案,制定工程规划,有限的加快了工程进度。
1.2严格执行建设管理有关规定。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我们要求所有项目必须按照新建项目的建设程序,严格执行《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建设管理指导意见》、《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验收指导意见》、《“十三五”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绩效管理办法》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做好项目的建设和验收管理工作。
2、相关建议
国家和地方出台相关政策,提高改造后上网电价,鼓励老旧电站进行更新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