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2-0033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ray雷竞技官网入口商务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永州市行业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评价办法
第一条 【制定目的】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提升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管理协调能力(以下简称市消安办)和成员单位履职能力,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各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第三条 【基本原则】评价坚持“严格标准、严密组织、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市消安委评定工作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发挥“指挥棒”、“风向标”作用。
第四条 【评价内容】评价指标分为共性评价、个性评价、综合评价三个部分,具体评价细则由市消安办根据《永州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工》《永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永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以及年度工作情况及时修订发布。
第五条 【评价实施】评价工作由市消安办负责组织实施。评价方法采取季度掌握和年终实地考核相结合,年终实地考核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同步实施。评价单位每半年按照评价细则撰写半年和年终工作报告及收集整理相关工作附佐证资料,一并报市消安办。
第六条 【成绩评定】评定结果按照《2022永州市行业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评价细则》进行赋分评价,按“四级制”评定,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成绩在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80分(含)以上的为良好,60分(含)以上的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各等级不限名额。
第七条 【结果运用】评定结束后,市消安办向全市通报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按等次赋分计入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成绩,并作为成员单位绩效考核消防工作项直接赋分依据。
第八条 【解释权限】本办法从文件印发之日开始施行,由市消安办负责解释。各县市区参照本方法制定县市区级评价办法。
附件:2022永州市行业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评价细则
2022年永州市行业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评价细则
项目 |
评价对象 |
评价指标 |
评价标准 |
分值 |
共 性 评 价 (30分) |
各成员单位 |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
党委(党小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办法》等消防法律法规以及《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等重要内容,每年不少于4次, 每少学习一次扣0.5分。 |
2 |
2、根据本行业、本系统业务工作特点,在行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中纳入消防安全内容,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
未将消防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的扣1分;相关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未纳入消防安全内容的扣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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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法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
未明确相关科室负责本单位及分管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的扣1分;负责消防安全管理的科室人员不会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每人次扣0.5分;每季度未对本行业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查的扣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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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对审批事项中涉及消防安全的法定条件要依法严格审批,督促办理相关消防许可,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
未督促主管的建设项目办理相关消防许可的,每发现一个扣0.2分;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未依法处理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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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定期分析本部门、本行业消防安全状况,建立消防安全风险双重预防机制。 |
每季度党委(党组)未专题研究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部署消防安全工作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未推动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监管领域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的,扣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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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将消防安全信用记录纳入信用评价、项目核准、用地审批、金融扶持、财政奖补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
未按要求落实联合惩戒措施的每发现一次的扣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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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落实信息反馈制度。 |
未落实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送的工作提醒、交办单的每次扣0.5分;未按要求参加消防安全委员会部署相关会议每次扣0.5分;未及时报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所需资料台账每次扣0.5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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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性 评 价 (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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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 |
1、将消防宣传纳入全市宣传工作任务、政策和措施,并督促指导新闻媒体每月开展公益性消防宣传 |
未纳入的扣4分;未督促市级新闻媒体每月自主开展公益性消防宣传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
10 |
2、协调、引导正确的消防宣传导向和火灾事故舆论导向 |
未将涉消舆论纳入监管范围的,扣4分;对涉消突发事件,未组织正确舆论引导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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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影像出版、放映领域消防安全实施监管 |
未部署消防安全检查的,扣4分;未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的,扣4分;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完毕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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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
1、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实施行业消防安全监管 |
未部署消防安全检查的,扣4分;未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的,扣4分;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完毕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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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十大消防安全安保期间,对监管领域火灾防范应采取针对性措施 |
未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的,并部署的,扣2分;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每项扣1分;措施未督促落实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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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
未部署开展的,扣5分;未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扣3分,年内达标率应达到100%,每发现一处不达标的扣0.5分;未开展评选消防安全示范校园的,扣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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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
1、督促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
未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县区公安机关绩效考核的,扣5分;未督促县级公安机关落实《关于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指导意见》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未开展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督促检查的,扣1分;基层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执法明显低于实际情况,查处不力的,每发现一个单位扣0.5分。未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的,扣2分;未开展专项督查的,扣2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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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行刑执法协作机制 |
公安机关与消防救援机构在火灾事故调查、刑事案件办理方面未落实相关规定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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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公安机关办公楼消防安全管理 |
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未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的,扣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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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 |
小区周边市政道路存在影响消防车通行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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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
1、对社会福利、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实施行业消防安全监管 |
未部署消防安全检查的,扣4分;未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的,扣4分;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完毕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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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十大消防安全安保期间,对监管领域火灾防范应采取针对性措施 |
未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并部署的,扣2分;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每项扣1分;措施未督促落实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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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
未部署开展的,扣5分;未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扣3分,年内达标率应达到100%,每发现一处不达标的扣0.5分;未开展消防安全评选活动的,扣2分。未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民函〔2015〕280号)扣3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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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对建设工地、彩钢板房消防安全实施行业消防安全监管 |
未开展建设领域(特别是装修工程)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查处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未部署消防安全检查的,扣1分;未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的,扣4分;工地集体宿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完毕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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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
未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消防技能培训的扣3分;未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微型消防站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未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为居民提供消防安全宣传服务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未督促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公共管理职责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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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十大消防安全安保期间,对监管领域火灾防范应采取针对性措施 |
未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的,并部署的,扣2分;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每项扣1分;措施未督促落实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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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消防车通道、保温材料管理 |
未将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纳入消防验收范围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未督促建设单位在醒目位置公示保温材料耐火等级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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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强村民自建房、老旧小区改造消防安全管理,提升防火等级 |
未将农村自建房、老旧小区改造纳入监管范围的扣2分;未将消防安全相关内容同步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扣1分;未制定农村自建房消防安全指导意见和图例,确保新建设的房屋经营与存储、居住有独立的防火分隔,扣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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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 |
1、对商贸行业实施行业消防安全监管 |
未部署消防安全检查的,扣4分;未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的,扣4分;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完毕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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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十大消防安全安保期间,对监管领域火灾防范应采取针对性措施 |
未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的,并部署的,扣2分;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每项扣1分;措施未督促落实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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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
未部署的,扣5分;年内达标率应达到100%,每发现一处不达标的扣0.5分;未开展评选消防安全示范商场、市场的,扣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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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旅广体局 |
1、对文化、体育、旅游行业实施行业消防安全监管 |
未部署消防安全检查的,扣4分;未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的,扣4分;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完毕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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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十大消防安全安保期间,对监管领域火灾防范应采取针对性措施 |
未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的,并部署的,扣2分;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每项扣1分;措施未督促落实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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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
未部署开展的,扣5分;未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扣3分;年内达标率应达到100%,每发现一处不达标的扣0.5分;未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评选活动的,扣2分。未落实国家文物局、公安部《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文物督发〔2015〕11号)的扣3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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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1、对医疗机构实施行业消防安全监管 |
未部署消防安全检查的,扣4分;未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的,扣4分;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完毕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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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十大消防安全安保期间,对监管领域火灾防范应采取针对性措施 |
未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的,并部署的,扣2分;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每项扣1分;措施未督促落实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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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
未部署开展的,扣5分;未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扣3分;年内达标率应达到100%,每发现一处不达标的扣0.5分;未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评选活动的,扣2分。未宣贯落实国家卫计委、公安部、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的通知》(国卫办发〔2015〕86号)及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的,扣3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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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 |
1、对工贸行业、烟花爆竹、危化实施行业消防安全监管 |
未部署消防安全检查的,扣4分;未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的,扣4分;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完毕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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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十大消防安全安保期间,对监管领域火灾防范应采取针对性措施 |
未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的,并部署的,扣2分;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每项扣1分;措施未督促落实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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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社会救援联动机制 |
未建立的,扣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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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防救援支队 |
对消防安全实施综合监管 |
未制定专委会年度消防工作要点、专项整治方案和重大安方案的,每缺一项扣4分;未对重点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的,每缺一项扣2分;未构建三级消防安全重点监管的扣10分;未开展常态化监管执法的扣10分.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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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生产、销售领域消防产品实施监管 |
未部署消防产品专项整治的,扣10分;未督促指导县区办理消防产品行政处罚案件的,扣5分;县区办理的案件数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每发现一个扣3分;年内未办理消防产品刑事案件的,扣10分。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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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1、对燃气领域实施行业消防安全监管 |
未部署消防安全检查的,扣4分;未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的,扣4分;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完毕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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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十大消防安全安保期间,对监管领域火灾防范应采取针对性措施 |
未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的,并部署的,扣2分;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每项扣1分;措施未督促落实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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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和消防车通道管理 |
未规范管理烟花爆竹燃放的扣5分;未开展在消防车通道或消防通道上机动车辆的乱停乱放行为,沿街门店出店经营、摆摊设点、堆放物料等影响消防安全的执法检查,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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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学技术局 |
1、将消防科技纳入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科研计划 |
未将消防科技纳入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科研计划,每项扣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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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将消防知识纳入科普教育内容 |
未将消防知识纳入科普教育内容扣5分;未组织实施的,扣10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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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督促指导直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
未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演练、培训、宣传的每现一处扣2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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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有资产 管理委员会 |
1、督导监管企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
未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扣5分;未部署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扣5分,隐患未及时消除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未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的扣5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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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牵头协调解决监管企业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监管企业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监管企业绩效考核范畴。 |
未督促监管企业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酌情每次扣5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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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1、对人防工程实施消防安全监管 |
未部署消防安全检查的,扣4分;未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的,扣4分;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完毕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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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十大消防安全安保期间,对监管领域火灾防范应采取针对性措施 |
未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的,并部署的,扣2分;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每项扣1分;措施未督促落实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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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 |
1、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
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纳入农业项目建设范围,每发现一处未落实,扣5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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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常态开展星级休闲农庄消防防范工作 |
未开展星级休闲农庄消防安全检查的,扣10分;未开展并督导落实“敲门行动”的扣5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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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十大消防安全安保期间,对农村地区火灾防范应采取针对性措施 |
未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的,并部署的,扣2分;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每项扣1分;措施未督促落实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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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永州供电分公司 |
提升电气火灾防控能力 |
对市消安办交办的电气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每发现一处未整改的,扣0.5分;未推广采用先进的电气火灾防范技术设施,扣5分;未及时对居民户内电表进行检测、维修,未引导、提示农村居民户内电气线路改造的,扣5分;未对公共电力设施进行维护、检测,由公共电力设施引发火灾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未依法依规进行电力施工,将电表、配电箱等电力设施安装在消防前室、疏散通道等影响消防安全疏散逃生的场所,每发现一处扣1分。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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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合 评 价 (30分) |
各成员单位 |
1、市县两级消安委领导赋分评价 |
依据办法对各消安委成员单位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与年终评价工作进行综合评定赋分,优秀为9分以上,良好为8分以上,合格为6分以上,不合格为6分一下。 |
10 |
2、火灾防控效果评价 |
行业系统内每发生一起较大或有影响力的火灾扣5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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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履职述职评价 |
依据办法各消安委成员单位每年11月30日前将履职述职报告报送至市消安办,未报送的扣5分。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