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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300000001/2018-00029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新圩江镇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各村(居)、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按照《新圩江镇2017年村(居)、社区干部管理考核办法》相关要求,经党委政府各分管领导综合打分,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综合考评前三名新圩居委会、军山村、什田村,分别奖励三千元、两千元、一千元;后三名小田村、双庙村、竹冲村,分别罚村级转移支付三千元、两千元、一千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前三名双江村、大埠头村、新圩村,分别奖励一千元;后三名竹冲村、大浪村、芦江村分别罚村级转移支付一千元。
中共新圩江镇委员会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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