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18-0005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新圩江镇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新发〔2018〕41号 |
为庆祝建党97周年,进一步发挥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共永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庆祝建党97周年活动的通知》(永组通〔2018〕24号)、《关于开展“亮身份、践承诺、当先锋”活动的通知》(永组通〔2018〕25号)和县委组织部相关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党员中开展“亮身份、践承诺、当先锋”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亮身份、践承诺、当先锋。
二、活动范围
全镇所有党组织关系在新圩江镇的党员和预备党员。
三、活动宗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员“亮身份、践承诺、当先锋”为活动主题,把促进党员自觉履职尽责,服务发展、服务群众贯穿主题实践活动始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铭记党员身份,履行党员义务,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焕发激情,改进作风,为全力推动全镇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活动内容
开展“亮身份、践承诺、当先锋”活动,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找准开展活动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突出特色、主动作为,激发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内生动力。
1.亮身份。全体党员要按照开展“戴党徽、亮身份、作表率、树形象”活动的要求,做好党员徽章的规范佩戴,在参加组织生活、出席重要会议、开展志愿服务、履行窗口服务、依法执行公务等重要庄严场合,必须佩戴党员徽章。大力提倡日常工作、平常生活中佩戴党员徽章。对有一名以上党员的家庭,在家门口醒目位置悬挂“共产党员家庭”标牌。各支部要积极组织设立共产党员先锋岗、党员服务岗等岗位平台,展示优秀党员风貌。
2.践承诺。严格落实党员承诺践诺制度,每个党员要根据实际情况承诺践诺,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要积极参加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设岗定责”活动,认真履行岗位责任,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承诺的内容要具体、可行,紧密结合岗位实际,便于接受监督,抓好落实,防止承诺内容不切合实际或空泛无物,造成形式主义。党支部书记的承诺书交上一级党组织审核,党员的承诺书交所在党支部审核。
3.当先锋。党章中规定,党员要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全体党员都要时刻以合格党员的标准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提升党性修养。要牢记职责使命,攻坚克难,乐于奉献,结合自身实际,当好全面深化改革的顶梁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排头兵、脱贫攻坚的主心骨。
五、活动要求
深入持久开展“亮身份、践承诺、当先锋”活动,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全镇各支部和党员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精心组织,扎实有效的把活动开展好。
1.加强组织领导。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的开展,严格落实责任,精心谋划部署。要根据本村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具体任务和推进措施,强化督查指导,推动活动有效开展。
2.坚持统筹兼顾。要把开展“亮身份、践承诺、当先锋”活动与支部主题党日、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做到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与推动本村重点任务完成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与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以活动促进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以群众是否满意检验活动开展成效。
3.强化监督检查。各支部要把活动落实情况与“七一”前后的组织生活会结合起来,定期或不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对开展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党员,要及时提出批评,督促限期整改。同时,要注重总结经验、挖掘典型、加强宣传,着力营造浓厚氛围。
中共新圩江镇党委
2018年6月25日